5月1日起,濟南新學員駕考前必須完成學時核查

2021-04-28 新聞中心 31777次浏覽

 今天下午,記者從濟南市駕駛員培訓行業規範提升年活動動員大會上獲悉,濟南市市交通運輸局、濟南市公安局、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即日起在濟南市範圍内開展駕駛員培訓行業規範提升行動,以進一步推進駕駛員培訓行業的有序競争和健康發展。會上宣讀瞭《濟南市駕駛員培訓行業規範提升行動方案》。

aa64034f78f0f73615b214b66d2fda11eac413bf.jpeg

《方案》明確(què)實(shí)現培訓與考試有效銜接。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實現機動車駕駛員計時培訓系統與省監管服務平台、公安考試系統數據對接,開啓學駕考一體化管理新模式。自2021年5月1日(含5月1日)起,除公安部規定可直接報(bào)考機動車(chē)駕駛證的情形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将對新受理的學員實行考試前學時核查,新受理學員在考試前必須完成相應的基本學時。預約考試前考生未按規定完成培訓的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對於2021年5月1日(不含5月1日)前,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受理並建檔但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學員,採取原有的培訓考試方式進行。各區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駕培機構要認真核實學員信息,確保對接前後學員的平穩過渡。

同時,推行統一規範的培訓合同。爲進一步維護學員和駕校雙方的正當權利,規範駕駛員培訓行業經營行爲,保障培訓市場經營秩序,市駕培行業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要求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駕駛員培訓行業特點制定瞭(le)新版《駕駛員培訓合同》,並(bìng)於2021年5月1日起在全市推廣。新版培訓合同将在保護學員與駕培機構雙方利益的基礎上,突出培訓過程、培訓收費的透明度,突出學員培訓過程的知情權,突出不同情形下學員的選擇權,以避免産生不必要的糾紛。

另外,加強服務質量和信譽考核。根據《交通運輸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bàn)法(試行)》《山東省交通運輸聯合獎懲措施清單》《濟南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bàn)法》等文件規定,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要依據各自職責,進一步完善駕校服務質量和信譽考核制度,加快交通運輸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将駕培機構培訓能力、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三年内駕齡駕駛人交通違法率等學員關心、社會關注的信息和駕培機構、教練員的誠信考核、服務質量及學員評價等信息,通過互聯網及時向社會公開,強化學員自主選擇權和監督權,促使駕培機構主動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培訓質量。同時,加大失信懲戒力度,依法依規採(cǎi)取失信懲戒措施,有效督促駕培機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加強管理,誠信經營,優質服務。

 

上一篇:駕校智能機器人教練結構和特點

下一篇:甯夏銀川8家駕校引進“機器人教練”3871名學員拿到駕證

掃一掃

掃一掃
微信咨詢

24小時手機
180-5340-8388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