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市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台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實施考前學時核查的公告

2021-03-26 駕培消息 65431次浏覽

依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yú)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8号)和《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公安廳關於(yú)推進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台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工作的通知》(魯交城市〔2020〕5号)法規和文件要求:“推動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台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實現駕駛培訓與考試信息共享,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成考試系統閘機改造並(bìng)實行考試前學時核查,對考試前發現考生未按規定完成培訓的,取消當次考試資格”。

2021年2月1日,我市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台與考試系統已完成聯網對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始實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前學時核查,對考生學時達不到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機動車(chē)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定學時的,取消當次考試資格。目前,科目一考試系統閘機正在進行閘機改造升級,拟於(yú)4月1日開始實行科目一考試前學時核查。

特此公告。

泰安交通運(yùn)輸(shū)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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